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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5 23:11?出處 未知
中新網杭州5月25日電 (記者 趙曄嬌 實習生 余哲 通訊員 胡冰 朱敏娜)為了發財致富,浙江杭州的王某居然干起了替卡奴養卡,并且用銷售終端機(POS機)非法套現的勾當。三年時間里,她利用10余部POS機,非法套現2億多元。今天,王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杭州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了解,35歲的王某只有初中文化。此前做過很多工作,但一直沒找到一份好差事。2009年8月份,在朋友的“點撥”下,王某從他人處獲得了一臺POS機,開始從事POS機刷卡套現的犯罪活動。
今年4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經偵大隊接到群眾舉報,背著包頻繁往來于各家銀行取款、存款的王某進入了警方的視野。“王某沒有固定的職業,但近年來卻頻繁存、取款,數額之大讓人驚訝。”辦案民警說。
經過近一個月的縝密布控,5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在某裝飾公司成功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并查獲多部銀行POS機及大量銀行信用卡。在繳獲的賬本上,民警發現了許多由王某精心粘貼的商戶結算憑條和簽購單,初略一算,套現金額高達2億多元,涉及商戶27家。
據王某交代,她一般先跟“客戶”說好刷卡套現的金額,然后找個有電話的地方,將POS機插上刷卡。第二天,再根據刷卡清單,提取相應現金,扣除手續費后將錢交給“客戶”。
“銀行信用卡的提現一般只能提取信用額度的50%,并且還有手續費和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而利用POS機虛擬消費套取現金,可以享受最長56天的免息期并且全額提現,而且手續費也不高。因此,套現就成了"卡奴"的救命稻草。”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葉永進表示。
葉永進同時說,王某正是利用了“卡奴”既想套現,又不想留下不良記錄的心理特點,專門接了代人養卡的差事。“客戶只需把信用卡及密碼交給王某"代養",王某就會幫無法及時還款的卡奴墊付欠款,然后再用他們的卡套取現金還給自己,從中賺取手續費。”
近年來,中國各地普遍存在使用POS機非法套現的現象。這些非法套現者大多打著“理財公司”、“金融服務公司”、“電子商行”等招牌做套現生意。表面上,持卡人通過套現獲得了現金,減少了利息支出,但實質上,持卡人終究還是要還款的。如果不能按時還款,就必須負擔比透支利息還要高的逾期還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記錄,甚至還要承擔個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風險。
根據相關規定,使用POS機以虛構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構成非法經營罪,數額在500萬元以上則為“情節特別嚴重”,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者:溫州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