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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 22:44?出處 南海網
大S汪小菲在婚宴上
張朝陽聲明截圖
張朝陽發聲明既不認錯也不道歉,對于張朝陽的回應大S不滿 新浪娛樂訊 受邀參加“大汪”婚禮,卻被主人以不遵守游戲規則、帶人進現場偷拍并進行網絡直播的搜狐CEO張朝陽3月25日下午16:40分在自己的微博發表聲明,公開回應“大汪”要求其認錯道歉的事,稱“既不認錯也不道歉”。
“大汪”婚禮牽動兩岸三地媒體的關注,但兩位新人為了享有一個溫馨而私密的婚禮,特意懇請媒體不要打擾,也事先告知所有受邀親友不要拍照上傳到網絡及發布相關內容到微博。但搜狐CEO張朝陽作為受邀觀禮嘉賓,卻帶領網站工作人員攜帶相機、筆記本電腦等進入會場,并對婚禮進行網絡直播。之后,臺灣等地媒體對“大汪”不滿,稱其對兩岸媒體不公平,揚言要封殺大S。兩位新人無奈之下委托律師向張朝陽提出在3月24日認錯道歉的要求。但張朝陽當日并未回應。
3月25日下午16:40分左右,張朝陽在自己的微博發布“正式聲明”,詳述了整個受邀及參加婚禮的過程,稱“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么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
聲明全文如下:
昨天下午周四六點接到來自臺北一律師事務所的傳真,代表大S要求我在婚禮發微博圖片一事公開認錯并道歉。我先講一下事情的經過:
1)。我在2月 12號與汪小菲通話關于租借場地搞相親大會,汪小菲當即邀請我當他的婚禮的伴郎。我問及搜狐娛樂和微博要不要現場報道,汪說到時再說。
2)。我于3月22 日早晨到達三亞,跟汪總秘書通話,了解時間地點,我說要不要搜狐參與一些報道,她說跟汪總問一下。小菲正忙,我就沒有直接打電話給他。
3)。我于下午兩點到達婚禮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發微博,并得到主辦方家人默許。3點鐘在樓下吃東西時,主辦方一秘書找到我,說因為原本四個伴郎,四個伴娘,其中一個伴娘沒有到,我因為到的晚,沒有參加彩排,所以我就不用當伴郎了,我其實挺高興,可以四處走動了,我說沒問題。
4)。四點多各路賓朋都到婚禮現場,大家也都忙著拍照,很多人也在發微博。婚禮開始時我坐在第二排,專門問了可不可以拍照發微博,得到家人肯定。我拍到了關鍵的圖片,并發到搜狐微博上,不是因為我在搶,而是因為動作嫻熟,成為網上的首發圖片。
5)。晚宴開始后,聽說臺灣媒體在外面抱怨,主持人第一次在臺上說大家不要拍照發微博,我才知道婚禮的媒體報道權利給了臺灣媒體。大S的助理也到我的餐桌告訴我不要拍了。我因此停拍,后面只是用微博記錄了一下現場感受。事情就是這樣。
總結一下,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沒有被明確告知不可以拍照發微博,覺得用微博告知粉絲們這么一個大家關心的事件,也幫著推廣一下,是好事兒。而且覺得微博這種新興的自媒體的媒體屬性還沒有被正式定義,自己發著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兒。被告知之后即停止。所以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么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鑒定完畢。
但令大家覺得說不通的是,張朝陽在聲明中并未提及其“得到家人肯定”中“家人”到底指的是誰;聲明全文也沒有提及除他之外的搜狐員工是如何進入會場進行報道,與他的協助是否有關、是否經他默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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