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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21:21?出處 財經網
廣州李潔娥漫漫抗拆路
前面說到李潔娥跳樓自殺,這里接著說李潔娥的抗強拆。實際上,抗強拆的都是頑固的人,釘子戶都是頑固的人,有些強拆是屬于無法無天的亂來,而有政府規劃的拆遷,你耍無賴不滿足補償,這是頑固。
李潔娥到底是屬于不講理頑固的一類人,還是無奈的被欺凌的弱勢群體,接著看下去。
根據初步測算,楊箕村的改造在20億元之上,包括拆除與重建,這超出其自身的經濟能力范圍。引入其他資本似乎成了唯一選擇,而政府包辦了這個過程。
2009年8月17日至25日,村民們開始集會、靜坐,要求經濟聯社公布村財政賬目。但在8月25日,村民姚楊燈、姚慕嫦、梁偉強和李洪蘇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傳喚,同年12月11日被逮捕。
盡管四人皆稱集會、靜坐是自發的,他們并沒有“組織”其他村民鬧事,但法院最終仍判處四人7-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如此之后,楊箕村的拆遷步入了快車道。適逢2010年楊箕村改造被廣州市政府納入重點改造對象。是年4月16日,楊箕經濟聯社召集股東代表大會,對楊箕村改造方案進行表決。此次會議應到92人,實到87人,其中同意改造方案的60人、反對的3人、棄權的2人,簽字同意的股東代表占出席會議股東代表人數的92.3%。
這次會議直接決定了楊箕村的命運。兩天后,楊箕村改造安置補償方案公布,“拆一補一”的回遷方案出爐。
2010年7月1日,楊箕村正式開拆。兩個月之后,楊箕村基本被鏟平。李潔娥與部分村民一起選擇了留守。
與李潔娥一同留守的村民中,有的村民不同意回遷補償方案,而是要求將房子作價賣掉;也有村民認為,拆遷補償方案上只蓋有公章,沒有法人代表簽字,擔心日后出問題而不敢簽字。
截至2010年12月30日,在楊箕村1416戶待改造的房屋中,簽約戶數為1386戶——這意味著,此時尚有30戶村民不同意拆遷方案。在這些留守戶中,只有李潔娥的情況最為特殊,她甚至說不清楚房子的歸屬問題。
與楊箕經濟聯社對簿公堂的過程中,李潔娥提供了一份《合建房屋合同書》,為其前夫冼傳威與陳月眉在1985年簽訂。她以此為憑,主張自己反對拆遷的權利,但法院沒有支持這份證據。2011年12月,廣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在98%村民已簽約搬遷的情況下,為保護大多數人權利,李潔娥應當先行搬遷,交付房屋,拆除改造。
在復雜的法律條文面前,李潔娥顯得力不從心。時日久遠的糾紛解決無望,期間她常對前來的記者和鄰里抱怨,可聽者也并沒有什么辦法。 本文“”來源:http://www.pzjyn.cn/news/shehui/43564.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