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10-10 22:10?出處 今晚網-今晚報
男子街頭被債主割喉斷手報道有誤:是債主被債務人殺害
男子街頭被債主割喉斷手媒體報道標題和內容不符:10月8日晚8點左右,江蘇鹽城市響水縣開發區加油站紅綠燈處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男子被人砍斷手,砍破頸部致死,死者是嫌犯的債主,眾多媒體報道的內容是一樣的,但是標題寫成“男子街頭被債主割喉斷手”,如果內容是對的,那么標題應該是:男子街頭被債務人割喉斷手。
死者,債主戴某,被人用斧頭砍斷左手,后又砍破頸部,致其流血過多當場死亡。案發后,犯罪嫌疑人已被當地警方控制。警方初步調查,被害人姓戴,26歲,家住響水縣城開發區。犯罪嫌疑人陳某交代:死者戴某向嫌疑人陳某追債,陳某情急之下用隨身攜帶的斧頭將戴某砍死。
男子街頭被債主割喉斷手報道有誤
據媒體報道內容分析,鹽城響水縣被“割喉斷手”的是債主,而不是“男子街頭被債務人殺害”。如果標題是對的,那么報道的內容搞錯關系了。
債主:借錢給別人的是債主,即放債的人。打個比方,房屋的主人是房主、房東、屋主,也就是房子的擁有者。債主就是債務關系中那筆錢的原擁有者,也就是債權人。
債務人:欠錢的就是債務人,和債主是對應關系人。
“男子街頭被債主割喉斷手”新聞報道中被殺害的是債主,不是債務人“被債主割喉斷手”。
眾多媒體包括一些大門戶網站的編輯轉載的時候太大意,這么明顯的錯誤竟然一字不差的照抄錯誤,債主債務人都搞不清楚關系,白拿工資了。
本文“”來源:http://www.pzjyn.cn/news/shehui/5123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