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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 16:03?出處 新華網(wǎng)
為統(tǒng)籌城鄉(xiāng),浙江省將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當?shù)仄骄钏降脑瓌t,建立并實行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yǎng)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
記者19日從浙江省政府發(fā)布的一份意見中了解到,福利機構養(yǎng)育的孤兒年基本生活最低養(yǎng)育標準按不低于當?shù)厣夏甓瘸擎?zhèn)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的70%確定;社會散居孤兒年基本生活最低養(yǎng)育標準按不低于當?shù)馗@麢C構孤兒養(yǎng)育標準的60%確定。對因其他原因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其他未成年人,也可比照孤兒予以救助。
浙江省政府在意見中指出,這個省鼓勵公民依法收養(yǎng)、推進家庭寄養(yǎng)、強化親屬監(jiān)護等多種方式安置養(yǎng)育孤兒。暫時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可視情況延長其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救助和教育時間,確實無法查明身份的,可由兒童福利機構安置。
在教育方面,適齡孤兒在公辦幼兒園接受教育時免收保育費;在義務教育學校免收住宿費,免費提供愛心營養(yǎng)餐;在高中段學校就讀的,免除學費、代管費。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孤兒優(yōu)先享受學費減免、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補貼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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