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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3 14:58?來源 溫州視線綜合
張惠妹演唱會遭罰款,噪音太大
張惠妹演唱會遭罰款:2016跨年夜,張惠妹在臺北場跨年嘉賓,唱了20多首歌曲,跨年演唱會變成了張惠妹的個人演唱會,最后張惠妹因違法‘阿妹條款’噪音太大,遭到12萬元的罰款。
2016元旦凌晨,張惠妹從晚上12點倒數完后接著開唱,一連唱了《前進烏托邦》、《跳進來》、《永遠的快樂》、《抱著你》、《彩虹》、《我最親愛的》、《好膽你就來》、《渴了》,甚至演唱五月天的《離開地球表面》和改編周杰倫的《稻香》,最后更帶來《三天三夜》,一直和現場觀眾玩到凌晨1點20分。
張惠妹演唱會時段的分貝檢測有4次超標,音量最高一度達到91.3分貝,遭到罰款。
阿妹條款是怎么回事
2015年4月,張惠妹在臺北小巨蛋舉辦《烏托邦》演唱會,因為歌迷太High不斷隨著音樂跳動,演唱會現場周邊的地區也跟著晃動,可見當時的噪音有多大,引來當地居民不滿,相關單位隨后設立‘阿妹條款’,規定演唱會現場內噪音如果超過63分貝就要遭到罰款,嚴重甚至將斷電中止演出,這就是所謂的‘阿妹條款’的來歷,可見,張惠妹在灣灣島的影響力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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