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6-24 11:44?出處 未知
受國務院委托,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昨天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了“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首次披露了地方債務問題,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的地方債務就高達2.79萬億元。同時還發現,部分部門瞞報各項收入和資產近6億。在各項審計中,審計署上報國務院或直接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04起,涉案人員473人。
追繳資金941.16億
《報告》共涉及“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重點民生資金和民生工程審計情況”等10個方面。
今年的審計報告繼續淡化“風暴”意味,不注重個案介紹而注重對政策執行的評價。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樣可能不會產生點名批評的轟動效應,但便于閱讀者審視問題,很多違法違規問題都帶有普遍性,根源在于體制機制不完善,審計報告應該更加注重揭示這些問題。在提到去年審計查出的問題時,劉家義表示,各部門各單位認真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已追繳或歸還資金941.16億元,有790多人被追究責任,還根據審計建議完善了1700多項制度規定。
審計18個直屬海關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征管情況發現,截至2009年底,有11個海關對進口貨物完稅價格、適用稅率以及減免稅等審核把關不嚴,造成稅款流失3664.55萬元;有6個海關對13戶企業擅自將尚在海關監管期內的免稅進口貨物移作他用的行為,未按規定要求企業補稅或提供稅收擔保,涉及減免稅款7.75億元,存在稅款流失隱患。
地方債務達2.79萬億
今年的審計報告還首次披露了備受社會關注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通過審計調查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截至2009年底這些地方的政府性債務余額高達2.79萬億元。
根據中國預算法的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但實際上地方政府性債務卻十分常見。劉家義指出,由于地方財政和政府性債務管理還不夠嚴格和規范,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時間長,總體規模大,歷史遺留債務負擔仍比較重。
審計部門發現,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較大,特別是2009年的地方債務增長迅速。在審計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的2.79億元政府性債務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債務余額為1.75萬億元,當年新增1.04萬億元。在這些新增債務中,僅有8.92%用于中央擴大內需新增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還有相當部分用于建設2008年前已開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礎設施。
審計還發現各地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平均占本級債務余額的一半以上。所審計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共有各級融資平臺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45萬億元,分別占省、市、縣本級政府性債務總額的44.07%、71.36%和78.05%。
劉家義坦承:“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存在一定的債務風險。”
西部債務風險集中
根據今年的審計報告,所審計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地方政府性債務中,政府負有直接償債責任、擔保責任及兜底責任的債務分別為1.8萬億元、0.33萬億元和0.66萬億元,分別占債務總額的64.52%、11.83%和23.65%。
劉家義就此分析說:“從債務余額與當年可用財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級和西部地區債務風險較為集中,有7個省、10個市和14個縣本級超過100%,最高的達364.77%。從償債資金來源看,2009年這些地區通過舉借新債償還債務本息2745.46億元,占其全部還本付息額的47.97%,財政資金償債能力不足。”
審計結果顯示,政府性債務有96%用于交通運輸、市政建設等公益性項目。劉家義表示,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制定了整改措施,正在研究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
■汶川地震
多領重建資金2.41億
審計署還對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進行了跟蹤審計,先后組織8000余名審計人員對1.3萬個重建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覆蓋面分別占中央和地方投資額的60%和80%。
審計發現,中央重建基金結存于多個部門和單位,重建項目多、資金來源廣,由于缺乏統籌管理,資金撥付進度與重建進展銜接不夠,一些項目建設進度較慢,造成部分資金結存。截至2009年底,8家中央單位結存中央重建基金51.79億元,災區各級財政部門和使用單位結存298.63億元。此外,還有58.19億元重建資金被違規用于規劃外項目、日常經費支出和歸還欠款等;一些地方通過重復申報、重復統計人數等方式多申領重建資金2.41億元,部分已用于項目建設或發放給個人。
3個受災省2009年下半年對重建規劃進行中期調整后,仍有274個項目的規劃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占抽查數的24%。82所學校的3967畝新增建設用地未辦理審批手續;28個項目超規模、超標準建設22.51萬平方米,平均超出37.8%;有138個項目存在731項工程管理缺陷,158個項目的監理和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未按合同要求到位。
劉家義指出,在跟蹤審計中,邊督促整改,節約重建資金和挽回損失14.71億元。
■中央部門
虛假發票套現1.42億
本次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涉及56個中央部門,并延伸審計310個所屬單位。《報告》披露了中央部門已糾正自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資金”54.40億元,整改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資金2.94億元。
在審計署提出的四大問題中,一些部門及所屬單位違反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最為突出,共涉及金額34.84億元。
劉家義指出,接受和使用虛假發票列支問題比較普遍。抽查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發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
其中,8個部門本級和34個所屬單位在無真實經濟業務背景的情況下,利用虛假發票套取資金9784.14萬元,主要用于發放職工福利補貼等;12個部門本級和37個所屬單位對票據審核把關不嚴,接受虛假發票報賬4456.66萬元。
瞞報收入資產5.91億
同時被審計出的問題還包括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10.95億元。其中,35個部門本級和83個所屬單位因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執行不嚴格等,造成擠占和挪用預算資金9.22億元;兩個部門本級和25個所屬單位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新增項目或提高標準發放津貼補貼1.73億元。
多申領財政資金或瞞報收入和資產等6.21億元。其中,1個部門本級和6個所屬單位采取虛報或重復申報項目等方式,多申領財政資金2962.68萬元;14個部門本級和33個所屬單位瞞報各項收入和資產等5.91億元,未在法定賬簿內核算。
違規收費及未按規定征繳非稅收入等16.26億元。其中,1個部門本級和17個所屬單位違規收費或攤派等2.44億元;3個部門本級和10個所屬單位未按規定征收和上繳非稅收入13.82億元。
■金融機構
違規操作涉及203億
審計署在跟蹤審計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2009年新增貸款的結構和投向發現,部分新增貸款結構不盡合理,主要是中長期貸款占比高、房地產貸款業務增長快、對農業和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夠,還有部分貸款的投向不符合規定。
劉家義表示,一些政策性金融機構近年來大力發展商業性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政策性業務的深入開展,部分政策性信貸支持未能完全落到實處,違規操作或超范圍經營問題也比較突出,涉及金額共計203.01億元。
如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烏蘭浩特市支行在已取得該市第三糧庫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情況下,仍依據企業偽造的財務報表,向其發放糧食收購貸款2.85億元,最終造成8236萬元貸款損失。
劉家義說,有關金融機構認真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截至2010年3月底,中國農業銀行已整改90項問題,整改完成率為93.75%,處理責任人員263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已收回貸款7.03億元,資產保全38.67億元,處理責任人員463人;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制定和完善了82項制度;商業銀行制定了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的措施,2010年1季度對農業和小企業的貸款增幅明顯。
本文“”來源:http://www.pzjyn.cn/news/jingji/3173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溫州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