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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18:22?出處 中國新聞網
李昌奎案重審輿論:判決解釋難服眾,預留謠言空間
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市易行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凝發微博稱:一般而言,惡性故意殺人案件如果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最起碼的條件是獲得被害人的諒解,且不是罪大惡極。從我國的司法實踐看,李昌奎免死的理由無論從哪個角度都是不成立的。
網友“老爺爺吃花生米”:“長久以來,我國一直主張司法專業化,如今接二連三地遭到民間的輿論‘逼宮’。司法專業化,本身需要用嚴密的法理讓公眾信服,但本案顯然沒有做到。此案法院判決抽象簡單,不足以服眾。昭通中院一審認為:李雖有自首情節,但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所以判死刑;云南高院二審認為:雖然李罪惡極大,但有自首、積極賠償情節,所以死緩。人命關天,可這兩套‘雖然……但是’都沒有把道理講到明處,怎么就不該從輕,怎么就該從輕?若是只有寫判決書的法官自己明了案子的曲折所在,卻惜墨如金不愿向公眾闡明,那么就為謠言預留了空間。”
李昌奎案重審爭議
自首成了免死金牌?
“藥家鑫也有自首情節,而且藥當天就自首了,不像李昌奎在出逃后第4天才自首。藥家鑫也是有認罪、悔過的態度,也愿意積極賠償。某種程度上講,李昌奎的認罪與積極賠償損失還不如藥家鑫,藥家鑫被執行了死刑,李昌奎又有何理由不被處死呢?”一名網友說。
“那么,是不是只要有自首情節就可以免死?”網友維揚臥龍說,“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家伙,怎么能因自首就死緩?云南高院還要對他人性化關懷,顯示仁慈,那對普通老百姓的仁慈又體現在哪兒呢?”
歐木華發表評論說,即便李昌奎是在走投無路之下才自動投案的,但這依然屬于自首。不過,認定自首情節并不必然要量刑從寬,這在司法實踐中是非常普遍的。自首,不是免死金牌!
記者了解到,我國法律對自首的規定相對簡單模糊,大體上只有一句:“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而去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雖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節,但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后果特別嚴重、被告人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為規避法律、逃避處罰而準備自首、立功的,可以不從寬處罰。”藥家鑫就是這樣被“判死”的。因此,自首顯然不能成為犯罪分子的“護身符”、“免死金牌”。
不能用公眾怒火殺人!
早在去年藥家鑫案審理時,法學學者賀衛方就發表署名文章《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一個人嗎》。他指出,藥家鑫案之所以引發如此強烈的關注甚至公眾的怒火,比藥案本身更關鍵的是某些媒體和個別專家的表現,也包括一審法院異乎尋常的舉動(如在聽眾中發放問卷)。他提醒輿論要冷靜:“可以依法判決一個人死刑,但是可否不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我們的同類?”
而在李昌奎案件中,又有很多人表示:兩案的結果不同,就因為輿論的關注度不同。網友楊濤發文稱,“要說兩案的差異,唯一之處可能就體現在輿論的關注度不同。藥家鑫案有一個擅長利用輿論的代理人,審判前就受到輿論分外關注。而李昌奎案在審判前卻沒有引發輿論關注。”
他說,如果僅僅是由于輿論關注不同,就讓罪行更嚴重的李昌奎得以免死,豈不是中國司法的悲哀。司法只有在任何時候都適用一個準繩,才能做到公正,贏得公信。
而一部分網友則相對冷靜地表示:“要以案說案,依法斷案,不能用公眾的怒火來殺死一個人。”
藥家鑫殺一個人死刑,李昌奎殺兩個人被判死緩?那殺三個是不是改判無期?
少殺、慎殺到不殺
如藥家鑫案一樣,李昌奎案又引發了新一輪關于“死刑存廢”的爭議。殺還是不殺?人們眾說紛紜。記者采訪過的一名法學家預言,大概30年后,我國死刑會被廢除。去年《刑法》大修,廢除了13種死刑后,學界一種呼聲很高的觀點就是:以暴制暴不是現代法治該追求的理念,基于對生命權的尊重,死刑將在我國“逐漸被廢除”。因此,少殺、慎殺也是目前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個共識。
有網友認為:“冤冤相報何時了?留著李昌奎的命讓他來贖罪,豈不是更好。”另有網友認為:“在如今的大環境下,即便要廢除死刑,也應該從立法層面進行,絕不能搞個案突破。”
李昌奎案重審最新進展
云南省高院:非常重視,派專人重審李昌奎案
“我們堅決要求一命還兩命!”昨日,王家飛的父親王廷禮對記者說,早在一個月前,他們就向省檢察院申請,要求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訴,撤銷終審判決。也向省高院提出申訴,希望省高院啟動再審程序,改判死刑。“我們向省政法委,甚至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都遞交了申請書,不過到現在都沒有回音。”
王廷禮還說,一審二審分別是昭通中院和省高院的法官到巧家縣進行審理。一審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參加庭審,拿到判決。但是“二審都沒有通知我們家屬,直到現在都沒有正式給我們二審判決書。”他們是去看守所打聽后才知道的,找民警借來判決書復印了一份。
隨后,記者致電省高院,該院新聞中心相關人員表示,省高院對此事非常重視,目前已經派專人對此案進行重新審查,之后會向社會公布一個審查結果。至于是否會提請再審程序等等更多情況,目前還不便透露。
微博評論李昌奎案
奔30老男人:李昌奎比藥家鑫更兇殘為何不判死?對這么殘忍地殺害了兩條生命的罪犯不判處死刑,那么,法院許多判決都可以改判,藥家鑫要在九泉路上申冤了。
自由的喇叭:中國只要還有死刑存在,李昌奎就該享受此待遇。藥家鑫在“萬人皆曰該死”的聲音中被執行了死刑,而“死緩”卻放在了殺害19歲少女王家飛與3歲的弟弟王家紅的李昌奎身上,就像牛頭安在馬嘴上,顯然是不合適的。
李昌奎案重審判決結果會怎么樣,我們等待法院給死者一個交待,給全民一個交待。
本文“”來源:http://www.pzjyn.cn/news/shehui/37859.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曹紅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