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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19:31?出處 新華社
取消藥品政府定價:發改革、計生委、社保部聯合發出通知,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回應稱,老百姓關心的藥價不會明顯上漲。
只有幾種特別的藥品仍暫時由發改委定價管理,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均予以取消,不再實行最高零售限價管理。
《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強調,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后,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還是政府監管。
取消藥品政府定價主要內容(發改委相關人員回答記者提問內容)
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完善藥品采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具體分為五類情況:
一、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制定的程序、依據、方法等規則,探索建立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
二、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
三、醫保目錄外的血液制品、國家統一采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x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價格。
四、xx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考慮到此類藥品目前實行嚴格的生產流通管制、臨床使用規范、價格和市場穩定,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
五、原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其他藥品,仍由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并不是放棄藥價的監管
我國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并不是放棄政府對藥價的監管。有關部門將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采取綜合監管措施,保證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本文“”來源:http://www.pzjyn.cn/news/shehui/58607.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安蓓 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