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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6 18:09?出處
溫州市區78家定點醫療機構將由社保部門為其“把關”,溫州市民就醫購藥可更放心。記者昨從市社會和勞動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將試行每年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實施信用等級評定,被評為A級的,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檔次上浮10%。
據悉,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建立誠信醫保體系,近期勞動保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實施信用等級(分為A、B、C三個等級)評定制度,其中A級為最高信用等級。該制度規定,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被評為A級的,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檔次上浮10%;評定為C級的,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檔次下浮10%,但最高不得超過80%,但最低不得低于50%。
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包括自律管理、誠信服務、基金績效和公眾信譽四個大項。其中,定點醫院是否成立獨立的醫保辦(科)也作為一項重要的考核指標:定點醫療機構要設立獨立的醫保辦(科),定點零售藥店則要配備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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