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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08:16?出處 未知
河南商丘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宋國強日前透露,當年趙作海一到檢察機關就不承認殺人,推翻在公安局供述。可以認定存在刑訊逼供。
5月9日,趙作海在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當天,河南省高院再審認為趙作海案為明顯錯案,宣告趙無罪。據《大河報》
新京報5月11日報道 “要是我殺的人(趙振裳)回來了,你們打我的事情咋處理?”1999年,當被押上囚車時,趙作海說了這句話。
被警方懷疑為趙作海相好的甘花(化名),至今仍記得這句話。
趙作海1999年被拘,該案因證據不足數次被檢察院退回。九次認罪,數次喊冤,最終他卻選擇了沉默,那個會議最終決定了他的命運。2003年,趙作海被判死緩。
11年過去了,趙振裳真的回來了。
洗冤,只用了4天。
從未被證實的尸源
警察對趙作海的懷疑從1998年就開始了。
趙振裳失蹤4個月,侄子1998年2月15日報案。警方將懷疑目標鎖定在1997年和他打架的趙作海身上。
“現實的證據指向趙作海。”商丘公安局副局長趙啟鐘說了兩個疑點。
當時趙作海臉上和身上都有傷。警察問他時,他說是在鄰居家蓋房子造成的。后來調查沒有這回事,這引起警方懷疑。第二,他身上的傷不是在附近的醫院看的,“不符合常理”。
這次的懷疑,最終沒有得到更多的證據印證,趙作海被放了出來。
趙作海出來后,甘花問他,你殺人沒?趙作海的回答是,問這做啥?我沒有。
一年之后,一具只有軀干的尸體從井里被撈了上來。警察再一次鎖定了趙作海。
尸體究竟是不是趙振裳?
趙振裳沒有兒女,父母也已去世多年。柘城縣公安局將趙振裳母親的墓挖出來,用腿骨和無頭尸體進行DNA比對。
趙啟鐘說,這當時是公安部一個新課題,用多年的腿骨來進行DNA比對,曾三次送到公安部的物證鑒定科和遼寧的一個鑒定機構。
商丘市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宋國強說,2001年7月,出了最終結果,但是個沒有結論的鑒定。由于一個檢材沒有出圖譜,所以無法比對。
這也是趙作海案持續偵查審判全過程的最大疑點。檢方當時認為,沒有經過鑒定確認井里尸體的確實身份,案件在證據上存在重大缺陷。
更讓檢察機關生疑的是,趙作海一到檢察機關就不承認殺人,推翻在公安局的供述。
“說自己挨打了,說了很多次。”宋國強說,現在可以認定,此案存在刑訊逼供。
無頭尸無法確定身份,趙作海的口供成了此案最重要的證據之一。
作者:溫州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