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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5:05?出處 揚子晚報
2015年11月1日起,發假消息可判刑:《刑法修正案(九)》將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訂的法律規定,在微信、微博發布假消息可能會被判刑,以前,觸犯這些法規是受治安處罰,以后再發假消息會被判刑。
《刑法修正案(九)》除了發假消息可判刑,還有其他8種行為也可判刑:國家考試中找人替考,試圖通過醫鬧獲利,校車、客車嚴重超員、超速,私藏xxxx書籍,虐待老幼病殘等9種常見行為,列入刑事處罰范圍。
微信發假信息 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臺上,網友發布的虛假信息屢見不鮮。《刑法修正案(九)》為此在第291條中增加一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專家提醒網友們,現在微信、微博、論壇上的信息量相當大,如果為了賺取關注度或點擊量,故意別有用心地編造發布虛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處罰,行政拘留幾天,但以后,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了,其中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當然,網友們對信息不加甄別、不加思考盲目轉發,同樣可能觸犯這一條規定。 本文“”來源:http://www.pzjyn.cn/news/shehui/62352.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