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介入下沃爾瑪為消費者退款 “新買的鞋穿了不到一個月就壞了兩雙,打電話給沃爾瑪客服中心,對方以鞋子過了保修期為由拒絕退換或維修。”8日,南昌市的楊女士向本報投訴。
楊女士告訴記者,去年11月24日,她在位于八一大道的沃爾瑪購物商場為兒子買了雙“華亨”牌兒童運動鞋。可是,回家后發現鞋子兩側原本可以發光的暗藏燈不亮了,“第二天商場為我更換了雙新鞋。”楊女士說。可穿了不到一個月,楊女士發現其中一只鞋底有道長長的裂口,“裂口比較寬,里面還塞滿了小碎石”。由于工作原因,她過了幾天給商場客服中心打電話,可對方說鞋子已過保修期不予維修。
9日,記者與楊女士一同來到沃爾瑪購物商場二樓客服中心。一位袁姓工作人員看了購物小票后表示,鞋子過了一個月的保修期已不享受“三包”服務,并稱廠家沒有在沃爾瑪設維修點,鞋子也無法得到維修。隨后,記者與沃爾瑪售后服務部楊主任取得聯系,楊主任表示,一定會處理好這件事。15分鐘后,袁姓工作人員填好退貨單并把購鞋款全額退還給楊女士。